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
www.nj64.cn
一、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死者死亡之后,继承人开始办理继承。如有继承人对于继承有异议,可以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诉讼。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遗嘱有效,按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什么?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三、遗嘱变更的方式是什么?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综上所述,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就开始执行,如果继承人对遗嘱内容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遗嘱经过公证是真实的话,继承人不得违反遗嘱的内容,遗嘱无效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办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私生子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私生子有权利继承遗产吗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
·
一、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一、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遗嘱订立后财产发生变化的,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未重新订立遗嘱的,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按遗嘱进行分割,遗...
·
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
·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留下的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留下的财产,它是一种可继承的,可按照死者的意愿进行分配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亡时所赔付给权利人的赔偿金,因此...
·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一、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情况,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2021年...
·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继承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况不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
放弃继承后还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能否撤销
继承权是被继承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若是想要放弃继承权,那么此时最好是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同时办理相...
·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相关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