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征收时,若选择产权置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房屋征收时,若选择产权置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安置协议的签订问题  在签订安置协议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清晰,比如安置房的区位、楼层、面积、交房时间等信息都必须在合同里进行明确,并应当附有相关违约条款。如果大家无法把握,我们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从而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2、安置房的地段选择问题  如果政府非要施行这种“易地搬迁”,则必须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否则这就对被征收人就是极为不利。  3、安置房的房屋质量问题  如果被征收人在选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政府重新安置。如果在搬进新家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可以要求政府及时修缮,如果问题十分严重,比如地基下沉、墙体严重开裂变形等,可以要求政府给予相关的解决方案。  4、 要注意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  征收人用于调换的房屋基本有2种情况  一种是征收人已经是调换房屋的所有权人,这种产权调换的房屋权属明确,风险比较小  另一种是其他开发商建设的新房,征收人已经与该开发商达成的部分新房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合作协议。这种情况风险相对比较大,其关键是要看征收人要对这些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权处置权,如果没有是无法进行产权调换的。另外,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人还需要与房屋的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等有关手续。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区别有哪些?区别有:货币补偿是按房屋的价值给予被拆迁人钱,而产权置换是给予被拆迁人同等面积的安置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是两种不同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货币补偿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补偿方式,付清补偿款后几乎没有后续问题,是征收人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各地往往通过提高补偿标准来吸引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按揭房产,在夫妻离婚时怎样分配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才行。也就是说说公证是处分房屋过程中的必经程序,那实践中办理房...


·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贷款买房是否为提前消费还尚有争议,但是贷款买房已然成为现在购房的主流方式,不过在房贷政策的影响下有时候首付比例会有所提高,那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房贷逾期还款有哪些后果?
    1、产生相应的罚息和滞纳金虽然说购房者出现房贷逾期还款的情况是有原因的,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银行都会打电话来催收,提醒借款人还款,而且只要逾期还...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会产生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子等等,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都应由双方共同平分。但实践中房子的分割情况...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一、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
    夫妻离婚会涉及到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其中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在分割房产前,应该对房产归属问题加以确定。那么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呢?若无法确定的话,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