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 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 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5、 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实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执行部门 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设计、工程、营销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3、合约部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约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合约部及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如对方拒收应即改为特快专递方式重发。
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约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建设后补合同的程序。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2、工程类合同可采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方式进行合同变更;
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对“绿化签订合同过程”问题的回答。绿化合同像许多其他的合同一样,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和特定的格式,签订者需要遵循法律规范来写。绿化可以把一个灰色的地方染上色彩,可以增添一份大自然的美丽,希望人们可以增加对城市的绿化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一、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但需要具备委托书。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人签订合同,由委托人享有合同权利、履...


·有村委盖章的合同合法吗?
    有村委盖章的合同合法吗?并不一定合法,村委会盖章合同有效是看情况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擅自修建房屋的则不合法,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


·砂石料购销合同范本
    砂石料购销合同范本砂石料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材料,建筑物的主体结构都是由砂石料来构成。砂石料的采购是在建筑工程工序开始之前进行的,建筑工程中砂...


·合同诈骗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确定刑事犯罪的诉讼时效时,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刑法》中关于该罪的最高法定刑进行确定的,也就意味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不一样,那此时的追诉时效也是有所差异的...


·合同法合同解除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合同解除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


·彩板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彩板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彩板购销合同彩板购销合同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合同主体包括哪些人2023
    合同主体包括哪些人《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在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基本内容都包括当事人对于买卖产品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的约定。因此,产...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不可以毁约的。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