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河北省交通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河北省交通伤残鉴定费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具体情况《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河北省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伤残鉴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对于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伤残的部位和造成的伤残结果来处理,如果对相关鉴定的情况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醉驾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
    醉驾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


·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可能找到新的工作进入新的单位但是在您正式变成某个单位的员工之前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入职手续的,那么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是否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呢...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一、民事诉讼申诉(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1、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一、营运车辆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营运车辆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营运车辆出交通事故是按照的实际损失赔付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大家在驾驶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情况会发生交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您在驾驶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情况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因为当中涉及到一些赔偿和责任的问题,可能需要对伤残的程度作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部门,其负责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当事人责任,为以后理赔提供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


·一、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逃逸怎么处理?
    一、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逃逸怎么处理?1、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逃逸的处理首先需要报案,然后需要抓捕逃逸者,酒驾抓到后被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等待验血报...


·购买二手房交定金是必须的吗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涉及到的房款比较高,同时随着市场的影响,房价也是瞬息万变的,因此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一般卖方都会要求买方在看中房屋之后先交付一定...


·高空坠物砸伤车该由谁来赔偿?
    高空坠物砸伤车该由谁来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司债券越来越多,其种类也是层出不穷。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只有两种,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而私募可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