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

具体计算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为方便计算,都是使用如下诉讼费速算表,简单实用,仅供参考: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抚养类案件类型特点

1.恶意诉讼型:短期内再次提起抚养权诉讼

此种类型以抚养费纠纷居多。如案例一,甲女与乙男于2014年10月8日在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丙归女方抚养,抚养费自理。十个月后,丙作为原告起诉乙,要求乙承担其抚养费。此类案件发生的背景为离婚纠纷中,一方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起诉,通常会借增加抚养费之机,继续宣泄离婚纠纷中的矛盾情绪。

2.躲避执行型:“抢孩子”数年后起诉要求抚养权

此类纠纷多发生在抚养权纠纷中。如案例二,女方和男方婚生一子(时年3周岁)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孩子跟随女方生活,抚养费自负。调解书送达到达之后,女方去男方家里带走孩子时遭到拒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孩子满十周岁后,男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归自己,孩子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大多数基层法院会参考并尊重孩子的意见,[4]如此判决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却是对弱势方的不公,也变相地支持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违法做法,有损法律尊严。

3.经济利益型:为拆迁、户籍起诉主张抚养权

如案例三,虽然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调解书中,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孩子实际跟随母亲生活至今。直至村里拆迁,补偿标准是户籍和常住人口。男方便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形在诉讼中所占比例虽然不多,但是在双方抚养条件不分上下的情况下,如何探寻原告主张抚养权的真实诉讼目的则需要法官走访调查才能获知,而不是单纯围绕“谁主张谁举证”的辩论主义诉讼原则。

4.探视受阻型:抚养权成为必争权利

由于双方在离婚纠纷中堆砌的情感积怨,探视权行使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当事人起诉主张抚养权从而彻底解决探视权的问题。如案例四:年逾七十岁的老人对九周岁孙女的探视权无法得到保障,一路从立案庭哭到审判庭,法院最终立案,鉴于孩子母亲态度强烈,一审法院判决双方轮流抚养一年,导致双方上诉至二审。

在法院之中进行诉讼,虽然会有效地解决抚养费变更的问题,但是其所耗的时间非常长。也需要请相关的辩护律师来对案件进行辩护。然后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所以双方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协商来进行解决相关的问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一、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1、进行离婚登记《民法典》第1078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


·办结婚证婚检检查什么?
    办结婚证婚检检查什么?一、健康询问及家族史调查了解双方以往健康状况,如曾患何种疾病,有无遗传病,配偶双方间有无近亲血缘关系。了解父母、家族的健康情...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目前我国没有相关部门没有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目前对于婚姻...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刚登记结婚能办理离婚吗?
    刚登记结婚能办理离婚吗可以,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建议谨慎处理比较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章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夫妻离婚了孩子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了孩子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配法律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具体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更加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家暴轻伤判什么刑
    随着社会网络通讯的发达,很多家暴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很多被家暴的对象在遭遇家暴时候选择沉默,认为只是夫妻之间的事情,让外人知道除了又失面子,如果施暴方...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一、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