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

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持证方应当将让出的土地使用权以移交的方式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另一方只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使用该宗土地,经乡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被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双方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核发证书。属于国有土地的,可以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分割手续。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抵押,则不能办理。2、交房屋测绘报告;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有住房、车库、杂物房和商铺的建筑面积);4、交该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要加盖开发商的公章;5、签测绘委托书。二、土地使用证上面写了哪些内容?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综上所述,有些情况下多人共同持有一个土地使用证,适用一块土地,如果将土地证分开,需要办理分割,各方带上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土地证及身份证等,去国土局办理。国土局审核材料无误的,会将大证分开多个小土地证,发给个人独立使用。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一、江西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西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最低的...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有哪些?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申报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1、亲属同意迁入的,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很麻烦,最基本的需要落户到的户口上的...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房地产认购协议书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


·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一、《土地使用证》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修路占地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不给予青苗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


·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吗
    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吗一、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吗?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