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著作权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
www.nj64.cn
著作权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须是有权取得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2、注册取得:即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又称注册主义。《世界版权公约》虽不以注册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也不禁止其成员国要求履行登记手续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著作权法》对“合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1)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在国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4)未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二、著作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1、原始取得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2、继受取得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3)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其中包括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这是专属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若他人侵犯了著作作品,那么构成著作权侵权,必然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如今在我国,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多少?
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多少?一、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多少?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五十万元以下,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
·
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是什么意思?专利优先权就是发明创造的人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又在我国以同样的主体发明再次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依照共同参与的条约和相互...
·
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应该属于谁
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应该属于谁?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破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
·
著作权应受到保护期限制的是什么?
著作权应受到保护期限制的是什么?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
·
证明商标内容包括哪些?在线咨询 > 一、证明商标是什么?
证明商标内容包括哪些?一、证明商标是什么意思?《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
·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
·
版权登记流程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三...
·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
·
专利驳回复审恢复时间是多久?
专利驳回复审恢复时间是多久?申请人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供专利管理部门审查,如果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管理部门可以驳回...
·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一、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