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姻当中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姻当中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离婚是因为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感情破裂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同时,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二、配偶有精神病怎么离婚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当双方无法达到合意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具有特殊性,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进行,故而精神病人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以法院判决的形式进行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而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很多人认为一方在婚后患上了精神病,那么就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再加上患病本身就值得同情,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与其离婚,无疑是雪上加霜。但其实一方婚后得了精神病,只要导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那就是可以离婚的。但在方式上,往往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吗?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


·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一、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符合合法性。对于偷录偷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1、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2、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3、私自卖房...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
    离婚时探望权放弃了不遵守怎么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时,都会走上离婚这一条道路,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离婚时协商好了孩子的抚养权之...


·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是否可以提反诉?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一般来说是没有再审的问题了,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一审终审制定,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或者是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话,是可以向...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


·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相信您都听说过“冷暴力”这个词,它更多的是被用在婚姻中,即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不吵架或是暂不离婚,而是选择分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样才算夫...


·盘锦市抚养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盘锦市抚养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夫妻关系的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