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www.nj64.cn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失火罪是危险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导致死亡3人以上;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危险犯和结果犯这都是比较抽象的刑事理论,但是通俗一点来理解危险犯的话,应该是当事人实施的这个行为本身就非常的危险,而不能以最终造成的结果来判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像是失火罪,火势蔓延起来,不是那么容易想控制就能控制住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什么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您一定要知道,我国的一些比较著名的名胜古迹,不仅是为我国公民提供旅游和观赏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体现了我国辉煌的历史文明和精神文明。并且我国的一些著名的名...
·
刑事案件法院能退回检察院在侦查吗?
刑事案件法院能退回检察院在侦查吗?可以退回检察院,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1、在对公诉案件审查时,如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
·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形态,此时对比犯罪既遂,情节自然是要轻一些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会那么严重,因而在对犯罪未遂作出处罚的时候,自然就是比较轻...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到检察院?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到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要经过这几个阶段,即侦...
·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特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
·
偷盗未遂怎么判刑
偷盗未遂怎么判刑?一、偷盗未遂怎么判刑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
·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对该罪中的“故意”、“情节严重”...
·
涉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
·
择重罪从重处罚怎么样处理的?
择重罪从重处罚怎么样处理的?一、择重罪从重处罚怎么样处理的?择重罪从重处罚的处理就是会选择最重的刑法来进行判决;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涉及到刑法理论中...
·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最高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