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后果是什么?
www.nj64.cn
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后果是什么?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三、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综上所述,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话,肯定劳动合同证明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否认劳动合同证明的法律效力。如果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作为定案的重要证据的情形下发现是伪造的,这就已经涉嫌制造伪证罪,情节就比较严重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是怎样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是怎样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主体不断涌现,贸易交易、商品买卖等各种经济活动也日益增多,而合同就是为了...
·
病假工资怎么算202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又或者是因为私人有事而需要请事假,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为患病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候,企业是需要...
·
工伤认定下达时间期限是多久
对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实有可能出现不予受理的情况,此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已经被受理的申请,当事人自然也就很想知道究竟申请时候...
·
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对于每个行业来说,都有发生的可能,但作为煤矿这样一个特殊的高风险地下作业的行业来说,发生的机率相对更大。那么作为受伤人员,在受伤发生后应先进行工伤...
·
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
·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
·
过年加班涨工资通知有哪些法律规定
过年加班涨工资通知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三倍加班工资报酬,而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
·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 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这样的事情是最司空见惯的了。一般一些比较规范的建筑公司,修建完成的工程质量上都不会存在什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