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登记结婚的时候
www.nj64.cn
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并不是只要男女双方符合了结婚条件就行了的,此时工作人员会依法对双方提供的证件材料作出审查,在符合规定情形的时候才会准许结婚登记,这里面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问题。那么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1)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 。《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2)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λ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λ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δ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λ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λ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δ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在结合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清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了吧。可以说这样的手续要求仅仅适用于大陆地区,如果是港澳台地区的话,则当地有其他的规定,则一般要是在港澳台地区申请结婚登记的话,则就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来进行执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婚前协议能约定小孩抚养权吗
有一些夫妻在结婚之前就会约定婚前协议,那么婚前协议能约定小孩抚养权吗?有些夫妻认为结婚前的婚前协议能够约定小孩的抚养权,对于婚前协议约定小孩抚养权是否...
·
男子强吻女子的行为如何认定?
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来看,其实现在猥亵罪的犯罪对象已经不再区分性别了,从前此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妇女和儿童,但现在妇女、儿童和男性都是属于猥亵罪的...
·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在要怎么办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离婚夫妻都出庭支持诉讼,这样才有利于对案件情况查明清楚,法院才能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
·
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一、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但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
·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
·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一、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
·
办了离婚证还能要抚养权吗
可以的,离婚后再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官司被告不在场该怎么办
离婚官司被告不在场该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
·
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其实作为原告都是可以撤诉的,当然此时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个别较为特殊的案件则就有可能不允许原告撤诉。那通常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