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身划痕险车损险两者有什么区别?
www.nj64.cn
汽车作为一个移动的物体,车身划痕是难以避免的,无论新手老手,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都想为车身险。然而,有一些车主还是忽略了这个问题,在买保险时或是忘记了,或是嫌麻烦,就没有购买车身划痕险,而只是单纯的购买了车损险,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车身划痕险?它的保险范围是什么?车身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其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车身划痕险。投保了这个附加险后,发生意外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什么是车身划痕险的免赔范围?根据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为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若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做赔偿。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15%的免赔率,在保险其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值得注意的是车身的擦蹭,无论是车与车之间,还是车与固定物体之间,基本都不属于划痕险范畴,而属于车损险的碰撞责任,在车损险项下赔偿。
在以下两者情况下,建议车主投保划痕险:
1、新车,因为对于新车您会比较在意,比较爱护,注重外观。
2、经常外出,或者停车地方无人看管,安全比较混乱的。很多保险公司表示划痕险的出险率太高,而且取证很困难,保险公司在这个险种上都是亏损的。因为划痕险必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车身人为划痕才能理赔,但一些在不知情情况下,车辆被划伤的车主也要求理赔。在无证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出钱赔付。而对于开了多年的老车,车主往往更加不注重保护,这才迫使大多保险公司对3年以上的车辆拒办划痕险。车损一般是指大的事故造成车体或零部件损伤,划痕险试纸未造成车体损伤但漆面被划伤破坏,例如,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说白一点,车损一般是指撞了碰了,造成变形需要钣金,未造成车体损伤,不用钣金的小划伤不管,划痕险指针对没有钣金,只处理漆面划伤。所以说,痕险主要是避免一些人为的划伤,如果你是两车相擦是不可能只是油漆表面受损的,必然会在相擦处有变形,此时就不适用与划痕险,只适用于车损险。了解了这两者的区别,将来遇到了麻烦,应对起来就会得心应手许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车身划痕险车损险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关于这些区别我们可以知道,当车子只是受到了一点点刮痕的话,那么只能是划痕险,而车损险是在车子收到了损害,但并不是实质上的损害,关于这一问题的话,我们就为您解释这么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
·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受调图影响,火车票的预售期也有变化,此前火车票仅发售到4月13日...
·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无辜受到伤...
·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当事人由于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最后损害扩大。...
·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有哪些伤人交通费的依据有哪些《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
事实婚姻中女方出车祸的赔偿属于共同财产吗?
事实婚姻中女方出车祸获得的赔偿属于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女方因车祸获得的赔偿款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将其个人财产借给男方亲戚,可以凭借条、打款记录等证据...
·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
·
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
·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就慌不择路,不知道接下来自己该做什么,甚至还有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这样不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还容易扩...
·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