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www.nj64.cn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我们已经知道,要构成无因管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必须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的事务。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是指由于无因管理而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人虽然没有受他人的委托,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他人不能自行处理事务时,为他人管理事务,避免利益损失。这种互助的精神法律是鼓励的。因此,法律规定了无因管理之债,以便在鼓励互助与维护私生活的自主性之间寻求平衡。二、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无因管理之债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无因管理之债是由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引起的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也即是管理人无需表达其主观上的管理意思就能够成立无因管理。此外,法律也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即便是12岁的孩子也可以成立无因管理。2、无因管理之债是由合法的积极行为引起的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的积极行为,即首先是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违法的行为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比如偷了东西,然后替别人看管赃物,就是此类。其次是行为必须是体现为作为,不能是不作为。3、无因管理行为经受益人事后承认,可转化为委托合同关系。如果被管理人即受益人已经同意或者事后承认,意味着双方的后续管理行为将转化为委托合同关系。受益人的追认是具有溯及力的,即追认后,管理行为实施之时即视为委托合同关系。4、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这就意味着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并非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只要管理人实施了无因管理行为,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受益人主张债权。我们知道,无因管理是民法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在日常生活中更是时常碰到,非常具有实用性。在碰到这类问题的时候,如果具备这样一些常识储备,就会临阵不乱。当然,遇到棘手的问题时,还是建议多向专业的律师请教,毕竟他们的执业经验比较丰富,更有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者公司法人、公司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有利息要求,但是利息...
·
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
·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
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一、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大学生创业的话满足条件是可以办理无息贷款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从事正当的生产经...
·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
·
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公司虽然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来筹集资金,但是这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永久的发行债券,一般公司债券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这也是...
·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
·
微信凭证区欠20万怎么办
微信有凭证里面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后付款方违约,守约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该在什么时间内起...
·
借给他人银行卡存在的风险
借给他人银行卡存在的风险1、他人可能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行为。2、如果借给他人的是信用卡,刷卡后不及时还款会造成信用污点,影响个人信贷。3、银行卡丢失造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