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www.nj64.cn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
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的今天,房地产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其专业资质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2、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要确认所竞买的房产具有完全产权,且具备房地产转让的各项条件,以便产权顺利过户。
3、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竞买人需要了解房屋的建筑面积、户型、房屋的布局、朝向是否符合自己的使用要求,配套的水、电、气等是否齐全,房屋结构、外观质量有无问题,物业管理水平及周围环境、交通条件是否理想。
4、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如果买受人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则办理竞买手续前,须了解该房屋能否办理按揭贷款。
5、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心理价位。
竞买人须对竞买的房地产周围同类型的房价进行了解、比较,以确定自己所竞买房产的心理价位,或参与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做到心里有底,在拍卖现场才可以保持理性和冷静。
二、委托拍卖房产应注意哪些事项
1、委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依法可以处分房地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具备转让条件。
3、委托人应持有转让房地产的有关证件。
4、委托人与拍卖人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三、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明: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③在建工程包括:计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施工图纸;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无论是购房拍卖房产还是委托拍卖房产,都关乎大宗财产,建议当事人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选择判断,以取得最满意的结果。具体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指而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
·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
·
租房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房价的高涨导致租房市场异
租房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房价的高涨导致租房市场异常火爆,工作在一线城市年轻人只能选择租房暂时解决居住问题,而在实际中签订租赁合同之后还是会...
·
一、执行异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怎么处理?
一、执行异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怎么处理?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
·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将这样的一种使用的权利,进行一个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
·
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
租房时候,我们都要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提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以便在签订合同时一无所知,陷入他人的陷阱。下面,我们为您带来...
·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那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的。不过很多购房者至今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
·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
·
贷款房离婚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贷款房?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财产上。如果是属于贷款的房子,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
·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形。当卖方单方面违约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