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范本怎么写?
www.nj64.cn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执法部门在一些办事过程中由于不规范操作造成人们的一些损失,导致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个时候公民是可以向国家申请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在我们申请国家赔偿中,很容易有无法举证的情况出现,那么申请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范本怎么写?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范本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受 委 托 人: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赔偿的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总而言之,国家赔偿的申请是要具备有相应的条件的,这也是是为了赔偿流程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你可以按照我们提供的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范本,根据自身具体的情况进行修改,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赔偿申请,您有其他相关需要的,可以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这个抚养费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如果后期因为上学、看病等因素...
·
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
·
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
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现实生活当中,许多事项都需要办理一些证明在办理证明的时候需要到有关机关携带好身份证件或者是他的复印证件,比如说我国...
·
如何与犯人办理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成为犯人,那么夫妻感情可能会发生破裂,犯人的配偶可能会选择离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与犯人办理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
·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
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要是,夫妻不起诉陆浑,那么此时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详...
·
拐卖妇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
起诉离婚需要对方的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需要对方的结婚证吗?一、起诉离婚需要对方的结婚证吗?要去法院起诉离婚,第一个请求是离婚,第二个可能就是子女抚养权问题,第三,我可能就是你夫妻...
·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
·
离婚因管辖权移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因管辖权移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离婚因管辖权移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