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
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 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重要,关于公司合资的具体的法规,你找工商或者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查到的,有关事业投资,建议自己去查一下比较靠谱,我这里给你说一些基本的概念 有了股权的股东,除了有定期分红之外,也是有潜在亏损的危险的,若出现意外情况,会产生需要按比例投入资金,或者撤资、更改股权等等的状况 所以,投资入股要注意几个方面,原资产评估、投资比例和股东权利分配等,还有就是对公司经营者和领导团队的能力调查,如果公司不盈利,老要你掏钱,那你不是做赔本生意么,还有被骗的可能
(三)入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以何标准确定
这个可是太重要了,买卖好做,伙计难搭.股份比例当然按出资比例确定,关键是合作是否默契,如果拿不准,还是考虑清楚,特别是别当小股东,到时候受大股东欺负.关键注意必须拿到出资证明书,签合公司章程.
(四)分红不均的问题怎么办
入股是投资行为,股东之间必须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协议的,在协议里要约定好各自投资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利润分配是按投资形成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应当注意的就是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投资形成后投资协议要到工商局备案的,经过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要经过所谓律师公证等多余的手续,这样即使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求助于法律的维权。提醒你,注意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合理合法,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五.想入股别人的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现金入股,需要什么手续,签合同协议或其他,有什么注意的。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充分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及发展前途。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只就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一个资不抵债的公司就不值得的投资。还有,关于股东表决权是根据公司出资比例来决定,还是通过约定?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都掌握在一个股东手中,其实该公司就是一言堂公司,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总之一句话,投资需谨慎。
(五)合同上面应该怎么写
1、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2、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
3、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4、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5、最好要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
6、投资的形式(是借贷还是入股),如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的回报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7、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次序。
8、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不得随意用于抵押贷款,不然到时候破产时的投的钱一分钱也拿不到);
9、规定管理层的责任义务
以上相关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进行的分析。在签订投资入股合同时,首先作为投资人要明确对方公司的性质,其次,对对方公司的债务情况和公司信誉进行一个相关的调查,最后,对合同相关条款在签订时要进行一定的审核。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


·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在有关合同的概念中,有些合同具备人身性质,比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保险合同等。像这类合同也被称为人身合同,那么作为合同的一类...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合同无效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是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约定,依然是无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是什么1、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


·一、出租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一、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中止,...


·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一、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赠与合同当然需要在双方签字,因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一、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当面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委托人要出具代理委托书。...


·合同法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法合同生效要件一、一般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