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调解多长时间
www.nj64.cn
离婚调解多长时间
如你指的是诉前调解的话,接下来正式立案开庭后判决在2-3个月之内,如果已经开庭并且无法调解的话,一般是1个月之内。
二、离婚调解有什么意义吗
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离婚调解的意义如下: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2、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3、通过离婚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4、经调离婚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因此,在我国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这是因为法院希望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沟通、说服或者教育来唤醒离婚者对家庭的一种责任感或者眷恋感,更好的维护家庭的稳定。是一种从情感方面,道德方面对婚姻的补救。
三、调解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1、如果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共识,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经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调解书生效之后,当事人不可以再提起上诉。2、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还是不能当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另行提起上诉。一般需要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调解结束,至于此时的调解结果,则往往有三种,就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而只有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法官才能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判决,但此时并不一定就是判决离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离婚起诉抚养费怎么写可以随意写吗?
一、离婚起诉抚养费怎么写可以随意写吗?离婚起诉抚养费是不能随意写的。要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根据上面《意见》的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一、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
男女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我国也是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全面保护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因此,如果父母要分开那也是需要...
·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有哪些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
·
没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不算重婚
没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不算重婚一、没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不算重婚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重婚罪。1、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
·
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一、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离婚起诉书范文如下: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
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一、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