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1、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从而使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在《劳动合同法》未实施前,由于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则没有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不一样,没有劳动合同终止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的规定。3、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综合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其实就是二倍的工资不赔偿。法律中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形式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并且此时还只能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规操作的话,则需要对劳动者作出二倍工资的赔偿,不过此时二倍工资的赔偿支付最多只是11个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建筑工程通常需要经过长达几年的建设工期,在各阶段的工程质量管
    建筑工程通常需要经过长达几年的建设工期,在各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的具体内容不...


·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什么补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什么补偿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一、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在单位工作,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单位的原因,员工被辞退的现象十分常见,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被辞退是可以获得工资...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于一线城市的外来人员,买房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大多数都选择租房住。但是同在一个城市住,却...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认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由专业的官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那在法律上,究竟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1、单位只改了名字,主体没变这种情况下,原合同有效,可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被申请人:广州?????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在一些特殊工作中经常用到手指,手指缺失或者指甲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师怎样的流程,如何才能得到企业的赔偿。那么,手指缺失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