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我国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出?
www.nj64.cn
在我国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出?
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当然是当事人个人自己支付律师费。另外一块则是离婚诉讼费,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二、离婚律师的收费标准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离婚的时候,自己找的律师当然是由自己承担律师费用的,如果说规定律师费用是由对方承担的,那再找律师的时候可以说双方就没有任何的顾虑了,反正律师费用也是由对方承担的,那肯定是要找那些知名度较高的律师来给自己辩护的,所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
·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
·
离婚财产分割给小孩是否可以分到?
离婚财产分割给小孩是否可以分到?离婚财产分割是不会分割给小孩子的,他是夫妻之间的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
·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1、...
·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归谁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归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
·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可以;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
·
一方职业病补偿离婚怎么分?
一方职业病补偿离婚怎么分?职业病补偿为一方财产,不可以处分,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了职业病,所获得的医疗费、补偿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