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www.nj64.cn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说算是单位的老员工,但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个时候多数也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满十年后解除的话,该如何进行补偿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二是由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按《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三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有如下情况: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虽然很多时候单位会与劳动者一直续签劳动合同,但当客观情形发生变化之后,即使工作的时间再长也有可能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涉及到补偿问题,就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来计算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
·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1.指派专人办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重大、疑难事务...
·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约定即可,可以是一年、两年,也可以是五...
·
工伤鉴定标准1一10级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现在人们法律意识的越来越强,很多人都知道了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在工地上遭遇到伤害之后,以前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寻得赔偿,怕丢掉工作所以都...
·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办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局的存在给您提供了许多的便利,比如说有许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需要鉴定就可以在劳动局办理,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
·
10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生活,肯定要出去工作,用工作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叫劳动关系。其实,生产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分类是...
·
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还有效吗?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就无效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用人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