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
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将告诉您这一问题的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如果原告起诉离婚之后撤诉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够进行再次的起诉,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发生了新的情况,新的理由,那么,在六个月之内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犯重婚罪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犯重婚罪负什么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婚吗
    离婚方式主要就是两种,但一般情况下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而要是无法协议离婚的,通常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是不是法院一定会判离婚呢...


·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顾是哪种方式,分割离婚财产都是双方需要妥善解决的。有些夫妻,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


·一、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也需要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


·婚后的共同财产指什么2023
    婚后的共同财产指什么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


·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就比如在婚姻关系的认知上,在中国古代社会,讲究从一而终,而现在提倡婚姻自由,提倡人权。因...


·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
    在未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人们是想生育几个孩子就生育几个孩子。计划生育开始实施后,倡导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政策的巨大变化,许多家庭都接受不了。依旧不顾...


·夫妻一方出轨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出轨怎么离婚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