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再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当然,实在无法协商处理这类纠纷,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实践中,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解除了关系,就可以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之后在哪里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在哪里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返还彩礼要注意哪些?
    近年来,结婚流行男方给彩礼给女方。关于这彩礼,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因此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确定的,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那么结婚之前彩礼钱一般给多...


·一、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无证离婚怀孕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必须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


·女人结婚条件有哪些,哪些条件不能结婚
    虽然我国对结婚登记做出了条件要求,但此时并没有区分女人要符合的条件和男人要满足的条件,在结婚条件方面做出的规定都是统一的,要是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不满足...


·哪些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这是当事人自愿的选择,而不是法律强行要求的。就是没有办理公证,对结婚证的领取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未婚男女办...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


·离婚抚养权纠纷律师从哪些方面争取?
    一、离婚抚养权纠纷律师从哪些方面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不管父母是否按照规定的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此时生下的子女总是无辜的,因此要是未婚的父母日后分手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可...


·一、每个月一般判抚养费多少钱?
    一、每个月一般判抚养费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