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传真是电子技术的一种,在生活中也给人带来了不少的方便。甚至有不少人为了减少麻烦而选择以传真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不过,从效力上来看,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传真合同纠纷,当事人订立传真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异地交易乃至异国交易的买卖,因此很多朋友往往会提出用传真签订合同,来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与时间。虽然利用传真订立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允许的,但是由于传真订立合同隐患较多,在此,提醒各位朋友谨慎使用传真订立合同。1、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当事人之间通过传真对书面合同的条款进行确认,与在同一张合同纸张上签字确认并无实质区别。因此,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a、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b、当事人之间传真往来过程是怎样的;c、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是通过什么方式商谈的;d、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用于补强合同传真件证据。一个案件中若只有传真件而没有其他佐证予以证明且对方又予以否认的,则该传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订立传真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1、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2、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3、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4、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总之,不要随意用传真订立合同,即便使用也要谨慎,留存相关证据材料。虽然法律允许当事人以传真的形式订立合同,但由于传真的特殊性质,传真合同的效力很容易引发争议,这就需要当事人在签订传真合同时格外谨慎,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签订传真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


·主张合同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主张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内容?一、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情形,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


·解除担保合同怎么写
    在现代社会中,借贷的行为是越来越常见的民间行为,在借贷双方借贷过程中,一般总是会安排相关的一个人进行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保障双方权益,担保人要承担债务违...


·合同撤消权纠纷如何解决?
    合同撤消权纠纷如何解决?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


·一、出租人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


·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需要注意什么
    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需要注意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将某些物品委托他人保管,双方需要签署保管合同。如果他人将物品损坏并且不予赔偿时,我们可以提出诉讼...


·面料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面料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面料购销合同范本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按订购单(详见合同附件)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所需货物,乙方按...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