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为您介绍了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不同使用年限,40年土地使用权只是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一些土地如住宅等,使用年限如果到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也有一些土地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在使用年限到期之前通过一系列的手续进行申请。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村征地,农民没有签字便强征,合法吗?
    农村征地,农民没有签字便强征,合法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公民可以获得土地有使用权,却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国有土地的规则也是如此,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范围极广,有三个不同的方面,...


·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
    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一、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通常包括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和定向承销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是地方政府为了处理常年积攒的债务而实行的置换...


·外地驾驶证可以在本地扣分吗?
    外地驾驶证可以在本地扣分吗异地驾驶证能扣分。驾驶证是全国通用的,只要是正规有效的驾驶证,就可以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省份,任何一个城市和地方使用。由于驾...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


·农村开荒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开荒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于开荒地,一般是维持原有开荒者的使用权。但如果...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此处的居民搬迁,在此处再行修建的房屋,称为安置房,由于不同的地区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实施的...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被征地人来...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意思?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有很多创业的人,而对于哪些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很艰难的。但是现在有了地址托管又称挂靠地址,它是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