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

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

他项权证这个证书一般在人们买房的时候,需要进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要求你出示他项权证,如果没有的话,要到相关的机构先进行办理,办理之后再回到银行,银行把你的证书收走,才会给你贷款金额。那么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的原因是什么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只有银行在确认房屋发生了转移登记以后,银行才会放款。以避免产生纠纷。

三、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流程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他项权证土地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证房屋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8、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三)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

收费标准: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按物价核定收费;

2、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四、他项权证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遵化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流程我们已经给您整理好了,他项权证其实就是很多权利的总称,是一个证书,当户主买了房子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包括一些地役权吗,土地借用权等等。他项权证是需要登记才有法律效力的。

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的内容我们已经给您整理好了,关于他项权证在整个买房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个证书作为抵押物,银行不可能会把钱这样没有保障的贷款给你,所以如果想要买房,又没有全款的,就需要办理这个证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对于商品房,开发商可以进行预售,也是可以就现房进行销售的。无论是预售期房,还是销售现房,其实都是要求开发商满足了相应的条...


·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公房其实是与私房相对的,很多时候虽然对房屋可以实际的居住使用,但其实行为人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相信您都知道,私房...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其实婚后买房也分为很多种情况,婚后买的房子并不一定就是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购买的房子,而且产权登记在...


·一般情况下自住型商品房如何申请
    自住型商品房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那么,一般情况下自住型商品房如何申请,因为自住型商品房是政策性住房,所以对于这类住房的购买肯定会存在一定程度限制条件,所...


·银行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
    银行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


·离婚后房产怎样过户
    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妻都决定一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获得补偿;有条件的夫妻甚至会直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件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一...


·一、买房子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买房子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在北京,房屋出租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通大众在他乡生活的普遍方式,可是,房租出租也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和合同中描述的不符,租房的人私自转租等。下面,为...


·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当房屋租赁到期之后,要是当事人还能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继续续租该房屋。但续租房屋也是有一套流程的,很多人并不清楚究竟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针对这个问题...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