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量刑情节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笔录应当围绕上述情节进行陈述。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第二、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第三、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第四、免除处罚
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在我国的法律上,不管是有没有谁做过醉驾笔录,您如果发生了醉酒驾驶的情况则都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不过,在做笔录的时候,只要坦白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未自己以后不再犯错做出承诺,则也是会从轻处罚的,但是还是建议您不要发生醉驾这样的现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当中,对于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继承方面等问题都需要作出一定的要求规定。对于财产的分配需要与子女的实际收入情况、...


·夫妻不和离婚协议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夫妻不和离婚协议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


·一、夫妻一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


·同性同居关系的法律评价
    1、中国古代,一度流行反应男性同性恋的“男风”,还普遍出现了女性间的“磨镜”。中国人历来对同性恋爱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明清时期的广东、福建地区,类似男同...


·一、离婚后复婚前财产赠予属于个人财产么?
    一、离婚后复婚前财产赠予属于个人财产么?离婚后又复婚的,婚前财产按复婚的时间确定,即复婚前的财产均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得的财产,复婚...


·14岁女孩看病遭遇猥亵应该怎么处罚
    14岁女孩看病遭遇猥亵应该怎么处罚14岁女孩独自看病,称被医生猥亵。民警调查后,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猥亵行为。那么猥亵14岁的未成年女孩应该怎么处罚,在遭...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事情其实是蛮多的,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当然一般在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那此时确定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