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www.nj64.cn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政府有的时候会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必要,而对居民用地进行征收,但是这样却会侵犯到原来的土地使用人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政法就要对这些人员进行征收补偿了,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的不同,所以征收补偿也是不同的。那么,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在石门县南镇等15个乡(镇)、4个街道办、1个园艺场、2个林场的44个村(居)。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红线图。
二、被征收土地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3〕6号)和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石政发〔2013〕21号)的规定执行。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
征地补偿标准列表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亩)综合地价区域划分补偿标准(元∕亩)地类修正系数补偿单价(元∕亩)补偿金额(元)
石门县南镇等15个乡(镇)、4个街道办、1个园艺场、2个林场的44个村(居)耕地0.237Ⅱ408001408009670
林地2.933Ⅱ408000.52040059833
园地0.953Ⅱ408000.83264031106
未利用地0.168Ⅱ408000.5204003427
合 计4.291104036
2、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2号)和石门县发展改革物价局、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县征地拆迁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石发改物价〔2015〕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支付对象为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一次性支付给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
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居)民小组予以宣讲和复印张贴。
三、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门县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应当在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听取意见、宣讲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石门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听证申请书可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代为签收、转达。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听证的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三)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五、征地拆迁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应在征地补偿动员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在3个月内(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全额支付到位。对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被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拒不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拒不腾地的,由本局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土地类别的认定、综合地价区域的划分有异议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征地拆迁实施机构进行征地补偿动员之日起10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经协调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申请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协调意见之日起15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石门县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15日)内协调或者出具书面协调意见,申请裁决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的种类、数量的认定以及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引起的争议,由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管理单位协调处理。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六、征地拆迁管理与协调。
1、征地拆迁实施机构: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管理处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大致就是这些了。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关于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公告,同时在进行意见征收。这样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对于征地的时候进行的补偿也会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公司注册...
·
缓刑怎么申请出市或者去外地?
缓刑怎么申请出市或者去外地?缓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
·
新重婚罪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
一、新重婚罪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
·
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
·
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一、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
·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土地国有制说明现阶段全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就...
·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
·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
·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为了更好的发展城市经济打造社会基础设施,国家的各种建设项目都需要用到征地,对于征地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补偿,根据征用土地的性质...
·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各地政府都可以根据规定,征收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为体现公平,在征地之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我们知道,征地补偿的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