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北京回迁房能否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北京回迁房能否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一般认为是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之规定。但该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关系。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购买回迁方不能过户的法律风险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是出卖人先行交付,买受人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数买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解决办法在回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同时对损失给于明确的约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拟定合同。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此外有的回迁房还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建议所有家庭成员共同签字。此外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二、回迁房回迁房的含义是指
?,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
?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但是和一般的经济适用房不同,回迁房一般可以转让。通常情况下,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如果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所以,购买回迁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综上所述,北京回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对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进行买卖,购买回迁房不能过户,回迁房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回迁房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家庭成员应当共同签字。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般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
    一般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征地涉及到的土地类型比较多,有的涉及到工业用地,有的涉及到农业用地。无论是哪种土地都需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北京根据实际的情况,...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


·我国深圳土地使用费怎么算
    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包括依靠国有土地资源而获取的收益的,因为我国民众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的时候不是无偿的,提到土地使用费,其实就是国家所规定...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于此相反的是,我国的环境却在不断的恶化。这种情况无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所以加强生态环境污...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一、签订农村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有哪些需要注意1、《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是否可以流转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


·城镇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们都知道父母去世之后,作为孩子的或者是一些满足条件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他们留下来的遗产,这其中的遗产就包括很多房子啊,钱财啊,还有一些其它的东西,而您很...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入股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资金入股,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还可以通过土地或者机器...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的连云港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