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其他就没有什么关于孕期的规定了!!!!

对问题补充的补充回答:

首先我想和你说法律不可能规定你想象的那么详细。

其次, 如果是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职场上,女性因为怀孕、照顾孩子耗费精力,在同等的条件下较于男性或者未婚女性处于劣势,让已婚女士苦恼不已。为此,我国出台了许多法律保护女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例如《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这些法律的出台,极大地保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约束了用人单位。然而在现实中,也有一些女性拿怀孕做挡箭牌,不好好工作,在用人单位找上门来时,拿出一张“妊娠化验单”提出各种要求,一些用人单位鉴于法律规定,有些无奈。那么,怀孕真是准妈妈们的“护身符”真的那么厉害,让准妈妈们完全放心,没有任何顾虑吗?用人单位果真“束手无策”么?其实不是的,下面法官选取三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告诉准妈妈怀孕的“护身符”并非万能,正确理解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内涵。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内容中,如果说女职工怀孕超过七十天的,那么用人单位不可以给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是夜班的规定,如果怀孕到了一定的阶段,不能工作了,可以休孕假,最少为九十天,这都是劳动法中规定的详细内容,用人单位不可以违反规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如何规定?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如何规定?建筑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也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之一,当然,不同的建筑工程一般会制定不同的工程索赔管理...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果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要求...


·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会具体约定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会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在合同期内劳动者也是有可能被单位...


·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工伤工伤鉴定有没有法定规定时间多久?
    有的,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期间,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同样也可以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主...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电气,电气工程是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我们的生活也已经和电息息相关,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非常广...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在社会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招人来从事生产经营等工作,当选定看上的人才进入单位时,该单位就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就存在劳动关系,受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