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如今在大城市当中的商住楼是非常的多的,这种楼盘的开发可以用于经商和住房两种,所以土地的性质在法律上是属于综合用地的。而实际上,生活中购买商住楼的业主也比较多,但是有些业主会发现开发商当初根本就没有出具土地使用证,那么,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一、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如果你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你们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

如果你买的不是商品房(该房没有合法的手续),开发商是违法开发的,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烦。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你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没有房产证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你今后想卖掉该房屋也很难,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你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另外没有房权证该房不能进行抵押。

2、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政府有可能会拆除。并且不会对你们进行补偿。你们的损失只能向开发商追偿,如果你们知道这是违法建筑,你们为了图便宜还买的话。在开发商那里你们也不可能得补偿。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较好不要购买,因为购房风险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购房资金风险,还有贷款、补偿,续期等重要的事项的办理。

二、买房需不需要办理土地证?

有了房产证还需要办土地证。

1、土地使用权证是个人拥有该物业产权的凭证

2、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

3、办理需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证件等进行办理。

4、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

5、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房地分离的办证方法。这源于我国土地皆归国家所有的政策。因此当你购买了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的产权(所有权)就归你所有了。但该房所占据的土地的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只是国家将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你使用。

综上所述,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风险是非常的大的,像是这种商住楼也应该审查开发商的大土地使用证的,并且商住楼并不影响到业主自己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不排除该商住楼当初在开发的时候就是违规的,对于业主来说,很难保护好您购买的房子的产权完整性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近些年来,很多人利用网络进行网络诈骗,使得不少网民都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有些网民甚至玩个网络游戏也会被人坑骗,很是让人气愤。如...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我们都知道对土地的使用有商业用地,农业用地,住房用地,可能很少听说综合用地吧,其实综合用地就是同时具备上述用途中的...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支持孩子外出工大挣钱的行为,父母不知道童工的定义。也有一种情况是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孩子想要...


·去什么地方领取结婚证?
    去什么地方领取结婚证?一、去什么地方领取结婚证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是什么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无法确定抵押权的情况、无法确定是否购买的是违规建筑、无法进行买卖交易等等意外损失。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归国有的因此购买房屋也要获取...


·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按...


·协议离婚到结婚登记地离婚吗
    协议离婚到结婚登记地离婚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


·2023年南康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什么?
    南康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什么?一、南康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什么?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近年来,征地拆迁越来越频繁,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征地拆迁过后赔偿的安...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武穴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穴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武穴办事处。补偿标准:耕地:39060元/亩;菜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