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官司缺席判决
www.nj64.cn
离婚官司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律师解答,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汤苏莉法官解释,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
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
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本案中,孟小美就是因为没参加庭审,失去了要求丈夫履行“离婚惩罚协议书”的权利(当然,协议书本身也是无效的)。
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官司缺席判决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离婚有起诉离婚,还有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关系到法院的内容,需要当事人双方到法院进行离婚审判,第一次一般都是要出示感情破裂的证明的,所以一方如果缺席,法院会不予离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不分割财产先离婚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
婚姻法规定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
·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
·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
·
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
·
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
·
怎么办理诉讼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程序是在怎样
我国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虽然最终都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具体在离婚材料、条件以及手续上面要求都是不太一样的。那实践中夫妻应该怎么...
·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后,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
·
对于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家暴法律如何判刑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
·
母亲怎样才有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具体方面
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双方都会争夺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母亲怎样才有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对于母亲有着天生的亲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