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我们知道,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


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上诉是什么原因,在近几年中,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进行婚前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上发生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解决,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证想要离婚...


·一、夫妻离婚财产不给对方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不给对方怎么办?若是已经协议离婚领取了离婚证,则可依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向法院诉讼,主张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重婚法院不主动受理,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离婚的中国公民在...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怎么离婚首先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怎么离婚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次,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的,在以...


·新婚姻法第2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2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理论上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


·一、离婚其中的一方申请保全财产可比例多分配吗?
    一、离婚其中的一方申请保全财产可比例多分配吗?离婚其中的一方申请保全财产是不能多分配财产的。虽然当事人在法院中申请保全了财产保全,但其债权仍属于普通债...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难以达成协议,则...


·河南诉讼离婚律师的收费是多少?
    河南诉讼离婚律师的收费是多少?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