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民法典》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某某某商业中心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某某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在对城市规划作出调整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土地的回收,商业用地被征用的情况也常见。对于双方来说,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补偿协议很重要。其中对补偿款总额、支付方式时间、回收土地程序等写清楚。之后因为补偿款方面纠纷,可以参考补偿协议条款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一、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要写立遗嘱的地址。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国家为了促进土地合理使用,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有无偿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一些人会承包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如建厂、...


·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一、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会关押在看守所的,而刑事拘留会有一定的期限。...


·甘肃2023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市政府在对城市的改造进行规划的时候,从一开始就会制定出相应的征地补偿的办法,然后将征地补偿制定的相关补偿细则分配落实到各个...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属性质导致其产生了关于其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争议,对此相关的法律并没有直接性的规定。但是就目前的司...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是什么农村土地被集体征收的情况在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但集体土地征收也并不是无偿的,在我国就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有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


·广东省林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广东省林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广东省林业资源丰富,很多农民种植经济林,林地和耕地一样,都可以在村民之间自由的流转。农民谈好条件后,应该签署一份流转合...


·土地使用证到期过户吗可以吗?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如果有土地使用权的话一般都是会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在所有的情况都是有期限的,所有说肯定会有到期的情况。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