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患者选择侵权之诉,则适用过错原则。
2、我国民法通则和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立的医疗损害赔偿是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由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特殊性,根据最 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推定,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举证证 明自己的主张,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不承担责任,否则,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成立。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医疗过错、医疗损害和因 果关系。医疗机构只要证明了一个推定不成立,即只要有一个侵权构成要件不成立,侵权责任就不能成立,就能够免除其全部赔偿责任。
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比,其特殊性自不待言,因此,在适用公平原则时,应当严格限制其范围,不能泛化。目前,审判实践中对医疗损害赔偿适用公平责任的多见于无过错输血感染 病毒案件。适用公平原则应注意避免“平均化倾向”,参考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参考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公平分担损失,是补偿性质,而不是赔偿性质。
二、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 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 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 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 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综上所述,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中,通常需要承担责任的是医院,需要支付伤者赔偿的为主治医师和主任。但是当患者与医生签署默示合同后,需要注意,患者若违背了合同里的意思,造成损失,这时患者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一、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每个地...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有哪些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主要有:①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


·医患纠纷调解方法有哪些
    医患纠纷调解方法有哪些?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现代社会医疗纠纷已经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一方面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施救的人的不到最好的救治,医疗鉴定在...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事故,并不一定就会过程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不同的定性下对事件的处理也是不同的...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一、医疗费,分为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1、门诊医疗费以门诊医疗发票为准,燕应附医疗处方、诊...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您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那么怎么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医疗损害事故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