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2023
www.nj64.cn
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一、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
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
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
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逸难免过于严格,同时于法无据,于情不合。在上述案例二中何某的行为很明显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应该认定其有逃逸情节,而在案例一中的古某虽然有离开现场的情节,但其主观目的不是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所以不能认定为其逃逸;在案例三中,对于李某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虽然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但其不是从交通事故现场离开的。
二、交通肇事被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交通肇事犯罪事实
1、生效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肇事车辆检验报告等证明发生触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的证据。
2、被害人伤情照片、伤情鉴定、尸体检验报告、损失财产照片及估价证明等证明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了如下严重后果之一的证据: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情节严重的。
3、有证明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证据,有交通肇事的行为人出于过失的证据,有交通肇事犯罪事实发生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同案犯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材料。
(二)有证据证明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证明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2、显示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肇事犯罪的视听资料;
3、被害人的指认;
4、犯罪嫌疑人、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5、证人证言;
6、交通肇事后具有逃逸情节的证据;
7、证明犯罪嫌疑人所驾车辆为肇事车辆的技术鉴定结论及性能检测报告;
8、其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肇事犯罪的证据。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证据己有查证属实的
只有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得到查证且属实的,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认定犯罪嫌疑人有实施犯罪的行为,否则不能立案侦查。
在发生车祸的情况下,如果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了逃逸,这个时候容易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不说,同时肇事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比较重的。其中严重的车祸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在同时具有逃逸情节的时候,往往实际的刑事处罚也会比较重。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可以申请伤残的鉴定,所以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要做伤...
·
机动车强交险赔偿有哪些
机动车强交险赔偿有哪些?1、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
·
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目前虽然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工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已逐渐提高。因此,工人数量也是猛增。随之而来的是工伤事故的频发。那么,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
·
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转让方、受让方以及其余股东的相关利益。在股权转让...
·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
·
广州无证驾驶车被扣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
·
交付商品房钥匙就是交房吗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会以可以先将钥匙交给购房者,让购房者能够提早入住等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促进房屋的销售。那么,实际上,交付商品...
·
车祸十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 如何办理
一、车祸十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交通事故伤残评级是为了得到赔偿,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伤残级别8-10级一般都办不了残疾证。办残疾证的要是符合国...
·
一、一般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费用?
一、一般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费用?(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
·
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 一、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
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一、车辆年检过期是否会被罚款?1、车辆年检过期一般都会被罚款的,逾期没有年检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给予驾驶人200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