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www.nj64.cn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
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金,虽然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但是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代通知金的支付,即使自己所属的企业是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在代通知金上,有关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但是具体的细节谈判则需要自己进行合理的处理,因为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且一定要符合有关的规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一、公司的经济纠纷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通过经济纠纷双方来进行协议解决,以双方最小的损失来解决纠纷。2.根据纠纷的原...
·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这就要看你们公司章程中这么定义终止公司法人的条款了。一般公司法人是有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需要超过66%(股份比例,...
·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
·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什么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创业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任何创业者在开设自己的企业的时候都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在这些工作中,有很多时候需要精确...
·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
·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股东对于公司的成立起到了直观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股东想要换其他的方式进行投资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股东就会出现空缺,这个时候就需...
·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一、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可以保护自己的物品同时也可以降低自己的损失。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
·
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那些问题
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评估应注意那些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制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在企业改制之前,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继而收回债权,偿还债务。由于企业改制...
·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有些从中谋取到暴利的有可能还因此犯了合同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冒用公司名义签...
·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