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www.nj64.cn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主要看那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益。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要找到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有力的事实和依据。这些事实和证据包括: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工资高对未来子女的受教育和生活会有优势。工作的性质,如果工作时间并不固定,会有充足的时间照顾孩子也是一个优势。
2、文化水平,文化水平高的一方在子女的教育方面会有优势。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照顾和陪伴孩子的时间多的一方有优势。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如果判归一方,孩子的生活环境改变不大的一方会有优势。因为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受教育和生活有很大影响。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的情况的,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会受影响。
6、掌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现代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7、孩子的意见。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在通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相信您也搞清楚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了吧。这个时候自然是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那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自然就会大一些。不过法官在对抚养权进行判决的时候,也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等情况。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夫妻在结婚后几年就因为双方生活习惯等不同而离婚,不管是怎样的夫妻离婚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实践中,要是夫妻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
哪些情形下法院判决离婚
哪些情形下法院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
父母再婚婚前财产分配会分配吗?
父母再婚婚前财产分配会分配吗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
·
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分开而消灭,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内容,将在下...
·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有的时候离婚可能仅仅是夫妻中一方的想法,而此时另一方其实是不愿意离婚的。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要是起诉离婚男...
·
一、夫妻离婚财产变卖征税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变卖征税吗?夫妻离婚财产变卖是要征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点中规定:...
·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是否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时需要采取的离婚程序。一般来说诉讼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出庭参与庭审,但是如果起诉离...
·
未成年孩子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一旦父母离婚,此时孩子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么此时的抚养权就归这方所有了。但是另一方此时可能会要求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
·
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
不管是否属于涉外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这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的标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
·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