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们都知道两个人离了婚

我们都知道两个人离了婚,受伤最大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两个人一般协商是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子女的抚养费要年满多少岁才能停止呢?按照我国的法律的规定至少要抚养到十八周岁,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夫妻对子女抚养费如何规定

双方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原则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从什么时间开始支付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未成年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两个人离婚是一定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费,而且还必须支付到孩子有了一定的经济来源,才能停止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也是按照自己总收入的20%-30%来进行给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结婚七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结婚七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到司法由相关进行判决处理,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财产、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应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相关事项的处理决议。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


·什么行为才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什么行为才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


·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因同居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呈递增趋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


·去法院离婚能否缺席判决
    去法院离婚能否缺席判决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


·一、离婚纠纷中财产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纠纷中财产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


·家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
    城市里高楼大厦林立,走在路上时不时就会有高空“危险”向自己的脑袋袭来,这种情形可以归结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可以由对个人进行素质教育进行避免。...


·分居达到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诉讼离婚中,要是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自然会判决夫妻离婚。而这其中很多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达到两年的时间,那就可以自动离婚。那从法律上面分析的话...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离婚五年后不能告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