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买房子的时候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可能您需要收到各种证才能证明房屋是您合法使用的,这时候有人可能会问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到底有啥不同?就由的我们来详细解读下这两证的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表示对这块土地有使用权的证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权证》是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一、什么是土地证 ?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二、什么是房产证 ?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 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 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三、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划了,政府许可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使用该土地,所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就现在而言,我国施行的是土地集体公有制,购买房产时一般可能会忽视土地使用证,认为拥有房产证就是拥有了土地使用权,我们在此特别提醒,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并不是在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最好能在购置时,一并取得两证,不然可能将对未来您的房产交易上带来一定的风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有哪些材料?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有哪些材料?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有哪些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时)等。农村...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我国在朝着现代化目标的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公共建设,当然这也会涉及到征地的事项。征地,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由于它设计以及牵涉到多...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双子台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双子台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盘锦市双子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红旗街道的秃尾村;建设街道的粮家村(辽河以北部分区域);辽河街道的...


·社保同地转移需要多久
    本市不同地区不用社保转移,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员工从本市的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只要将本人...


·榆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榆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榆国土局也即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由于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故而榆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陕西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1、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继续正常使用即可。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共建设力度加大,征用土地是越来越多,征地补偿款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生计息息相关,完善征地补偿款是非常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