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一、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也不一定算重婚,可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但需要注意,单纯的出轨行为,如果没有达到同居地步,构不成重婚罪,不能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

3、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二、重婚案件的追溯时效是多久?

重婚为行为持续性犯罪,追诉时效从重婚状态消除之日其计算满5年。

《刑法》第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我们只知道对方是跟自己解除了婚姻关系以后的半年之内就生孩子了,但事实上也有可能是跟自己没有离婚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怀孕了,而且生了这个孩子本来就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因此是否属于重婚,需要有其他详细的情况才能确定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男女申请结婚基本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说婚姻自由,但是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如果双方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话,自然也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那《婚姻法》中规定...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


·犯重婚罪应该怎么处罚
    一、犯重婚罪应该怎么处罚1、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根据《刑...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面临离婚。实践中,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不能...


·子女可以要求每年增加抚养费吗?
    在我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涨,公民的生活开销也...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最为关心的就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可以与父母中的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但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抚养义...


·夫妻双方多久自动离婚?
    一、夫妻双方多久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一、办理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
    一、办理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