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密协议两种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二、法律仅规定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关法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属于用人单位的权利,只要不能进行录用的话,那么双方完全可以解决劳动的关系,但对于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这样用人单位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开除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范围一、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结果要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均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只要最...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


·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它的危害是什么?
    市场经济下,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支出,实行同工不同酬的制度,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如果企业同工不同酬,你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接...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很多人被迫在喝完酒之后还要自己驾车回家,以至于到现在很多人都会酒后驾车,不管是什么原因酒...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


·单位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
    单位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一、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该怎么赔偿?
    一、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该怎么赔偿?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一、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一)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


·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
    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除了一些您比较在意的赔偿问题、工伤等级划分以及停职停薪问题以外,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也是您所关心的,接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