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机关单位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规定是什么?
www.nj64.cn
机关单位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规定是什么?机关单位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规定是劳动者主动离职不予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10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按理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年限已经满十年的话,这就属于公司的老员工了。一般情况下,对于这些老员工肯定公司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就解除劳动关系的,真的是解除劳动关系。二、十年以上员工离职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有如下情况: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当代社会目前为止机关工作和普通的用人单位是一样的,都是受到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的规定的,比如说在违法犯罪这个问题当中,如果确实是不属于劳动法当中所规定的合法辞退的情形,那么就应当进行经济补偿金,工作的时间越长,经济补偿金发放的也会越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
·
一、4级工伤退休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4级工伤退休死亡待遇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找到工作后,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单位的原因,没有与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
·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
·
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可能您都知道,企业经常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
·
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都赢了算不算终审
算的。二审判决已终审的劳动争议案件,即判决送达即已生效,单位不服不能上诉到高院。劳动者对二审判决结果能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
·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进行鉴定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进行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找劳动局和企业进行补偿,可能因为各省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其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江苏工伤鉴定标准是什...
·
不签合同不上社保辞退员工补偿可以申请吗?
不签合同不上社保辞退员工补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
·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监外执行仍然是属于服刑期间不能够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子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