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www.nj64.cn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
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货币资金短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开支和正常生产经营。
(二)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的损失。
从赊销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赊销虽然使企业产生了较多的收入,增加了利润,但没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垫付资金来缴纳各种税金和支付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三)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资金机会成本损失。
一方面,被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客观上要求在经营中加速周转,得到回报,但由于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特别是逾期应收账款的比例在不断上升,导致被占用在应收账款上的资金丧失了其时间价值。另一方面,因应收账款而引起在催收过程中,迫使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了催收成本;同时,因大量资金被沉淀,借款时间被延长,增加了利息费用。由于各种成本费用加大,使得资金丧失了赢利机会,增加了资金的机会成本。
二、企业如何化解应收账款的风险
如何化解企业的回款风险,是摆在中国所有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命题。而许多企业的法律部门,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处理这个问题。
要解决企业回款的问题,首先要从经销商的信誉和资质管理上着手。对于渠道网络的开拓,不是说网点越多越好,而是需要有效网点。其实,客户档案建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对客户资质和信任等级的全面考察和评价,并根据销售回款的历史记录来调整经销商信用级别。根据其资质和信誉程度的高低,在营销政策、终端支持以及风险防范方面区别对待,真正做到心中有底。
第二,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比如,通过ERP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系统化和集成化。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知名品牌,其网络必定是面向全国的,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和办事处。那么如何监控分公司每一天进、销、存的动态?如何做到对分公司每天财务的收支有一个精确的了解,单纯靠人的自觉性是做不到的,必须通过信息化的财务软件来达到这样一个要求。比如采用ERP系统后,每一笔订单在系统里都可做到实时更新,因此财务人员和销售人员可以随时看到订单的运行状态:从采购到生产、入仓、销售、储运、财务汇总、开发票等等一系列的经营行为。
第三,提升营销人员的风险意识,对营销人员在回款问题上进行严格考核。一般来说,销售量固然重要,但更加重要的是回款额,这对企业的现金流的周转至关重要。作为企业,一定要督促营销人员,缩短应收账款的时间,建立应收账款中坏帐、呆帐的预警机制。比如,在账龄的划分上,企业应该有一个很清晰的定义。
第四,健全企业内部营销管理体系。当企业做到一定规模后,必然要求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别是在销售上,因为营销队伍是企业所有员工中最难管理的一部分。业务员过程管理:客户拜访、终端铺货、经销商库存多少和货龄的长短、回款跟踪,销量指标考核、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等;客户关系管理:客情关系的维护,客户信任管理等;还有物流和后勤管理等。
总之,销量与回款是世界所有企业的难题,解决它,需要企业练好内功,强化过程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应收账款的预警机制,以防范于未然。
企业销售出产品是好事,但如果销售出产品,而货款之类的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回收则会变成不好的事。因此,在应收账款产生后,企业应该科学管理,及时进行回收,建立好风险防范措施,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
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一、成立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二、行使债权人...
·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出于追诉期内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过了追诉期,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也是可以进行追诉的。那对于违法发...
·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
·
一、欠抚养费不执行对以后增加抚养费有影响吗?
一、欠抚养费不执行对以后增加抚养费有影响吗?有这种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对增加抚养费没有影响。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达成的抚养费的协商数额或者法院的判决数额,并...
·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这个不同的...
·
合同中诉讼的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中诉讼的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条款适用范围与当事人本意不符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条款的本意,是适用于因合同产生的全部纠纷。但在起...
·
合同债权有哪些
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合同债权作为财产权利,他主要有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处分权能。合同债权是要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
·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
·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拆迁重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