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家庭成员关于土地承包纠纷
www.nj64.cn
家庭成员关于土地承包纠纷一、家庭成员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 侵权损害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为:损害事实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侵权行为有违法性。该四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当事人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承包土地被侵权的事实存在。即举证证实坐落于什么位置的哪一块承包地、面积是多少的承包地块被谁侵权?而依照《土地承包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农户的承包合同是以承包方代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承包方代表的名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虽载明共同经营权人的名字,但只承包到农户,并未明确该户内哪一个家庭成员具体承包得位于什么地方的哪块土地、面积为多少亩。如果法院受理此类纠纷,将致使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农户内的某一家庭成员侵犯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二、家庭成员外出成员与留守成员的纠纷 农村家庭成员因婚姻、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未实际经营承包土地,而由留守在家中的成员经营承包土地,该经营行为不存在过错,不具有违法性,更谈不上侵权。如果外出成员与留守成员产生纠纷要求分户,分割其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其他家庭成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就认为其他家庭成员侵权,而提起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之诉,法院也不应立案审理。三、相关法律有何规定 依据《土地承包法》第1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农村土地享有发包给农户的权利。但农户内部家庭成员间要从根本上划分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在家庭成员之间协商一致后,逐级报请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解除原来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发包方与分户后的成员分别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人民法院不顾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发包方的权利以及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径直行使审判权,处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纠纷,将会导致人民法院的判决与原承包合同的冲突,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冲突,致使判决难以执行。以上是关于家庭成员关于土地承包纠纷是否可以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要求立案的解答。家庭成员想从根本上划分独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首先在内部成员间协商一致,并且解除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分别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
·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计算标准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计算标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在纳税的时候是有一个标准的,根据具体的情况内容来纳税,不同的情况所纳税的税额不同,在这些...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
·
签署地是什么?
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需要表明合同的相关要求应该在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法院根据合同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合同...
·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地方的政府都非常重视征收土地,因为征地是为了全体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行的,当然了,同时也要注重征地补偿标准这个...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物管不给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物管不给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
·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过户哪里办理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过户哪里办理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需要买方和卖方注意的比较重要的证件。如果双方签订合同以后,那么就必须对土地使用...
·
西安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西安征地拆迁如何补偿?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西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西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