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www.nj64.cn
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的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土地:白塘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58493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584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919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20472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11698元/亩。
二类土地:禾埠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8784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878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2685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7074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9756元/亩。
三类土地:樟山镇、长塘镇、兴桥镇、曲濑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493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4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79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472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689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山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几年来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城市不断向外围拓展,政府为了满足经济的发展也采取了征取大量土地的政策,但是这样就会使农民失去土地。...
·
土地征收的钱怎么发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会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
·
2023年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地类的界定(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一、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维权方法:首先,先向作出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
·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有哪些问题?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行政复议...
·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道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土地也是一样不例外,在我国,公民拥有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拥有了土地使用...
·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在搞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占用到农村土地。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
·
私自改变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是否违法
私自改变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是否违法?私自改变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是违法的,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一、地役权的概念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
·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于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一般按其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