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银行抵押贷款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并以贷款担保申请人的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担保种类。其用途可以是消费、装修、购车、留学或者创业经营等。
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
担保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70-8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50-60%。用于购房按揭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30年;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10年。
担保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四类房产不能用于抵押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抵押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就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没有还清贷款重新贷款叫做同名转加按,现在央行已经明令禁止操作。
2、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就无法操作抵押消费贷款。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即银行没有了抵押权,所以无法操作这项业务。
3、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所以不能办理抵押消费。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产而言,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即不能对房产进行处置,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综上所述,用自有的房产可以作为抵押进行贷款用于消费、装修等一系列用钱的项目上,只要不是4类不能用于抵押的房款,都可以用于担保抵押。以上就是我们对“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问题的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房子评估多少费用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涉及到房子分割问题的时候,一方实际取得了所有权的,则有可能要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价值,对实际的价格作出一个评估才行。而一般都是委托专...


·购买房屋贷款放款时间一般需要多长现在申请银行贷款
    购买房屋贷款放款时间一般需要多长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


·擅自装修房屋有什么法律责任
    购买新房之后,紧接着就是装修的问题了,但按照规定需要到物业处办理相应的装修手续才行,而不允许购房者擅自装修房屋,这样是很容易出问题的。那要是购房者擅自...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有什么责任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二手房屋买卖违约中该有哪些违约责...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
    一、年租房房主违约怎么办?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


·买房子付钱用卡需要收钱吗?
    买房子付钱用卡需要收钱吗?回家买房子付钱给银行刷卡不要收钱的。刷卡流程:银行卡磁条要刷过POS机的磁道,然后输入金额,接着让客户输入密码,POS机会打出签...


·房产继承走法院费用怎样计算
    房产继承走法院费用怎样计算按照住房的评估价格,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


·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怎样公正?
    房产算是每一个人的重要财产,房子的问题也不容小觑。当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维持夫妻生活,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这个问题相信也困扰了很多人,我们今天就...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