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护。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第 ____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元,(大写__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B、个人经营性贷款
C、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D、其他: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 _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 ____年 ___月 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 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 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 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优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周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井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制定,并非小事,在制定之初就要把所有情况考虑清楚,确定还款日期以及利息设定等。贷款人应该了解清楚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人也应该了解贷款人的资金状况,双方应对彼此的情况清楚掌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怎样解决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欠款纠纷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而在发生欠款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而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讨债手段,甚至可能会闹到派出所,这些做法都是不明智的。那么...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


·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具体要看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


·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有效吗?
    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有效吗?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单方表示是无效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
    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一、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企业在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


·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有关的部门发放的,他项权证一般是由债权人的持有的,他项权证办理之后一般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之内会进行放款,如果他项权证...


·骗贷罪违法发放贷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骗贷罪违法发放贷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刑法》第一...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应如何解决
    民间借贷是指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包括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间借...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随着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投资者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很多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经验,因此不少投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