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www.nj64.cn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同时,它可以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纷争,使遗产的清算和分配更公平,且可以避免将来巨额的遗产税。
遗嘱信托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那些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他们往往遗产庞大而家族情况复杂,又担心所有遗产均分给继承人后,可能会产生子女因浪费或被骗而败光家产。另外在规划遗产分配方案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有些企业家希望跨代交付遗产或限定遗产受益人资格条件,或由于各种原因在明确继承人之前需要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遗产,如果处理不好会对家族的资产分配过程产生很多的纠纷,引起家族矛盾。此外部分企业家虽然已经订立遗嘱并且指定了明确的继承人,但继承人尚不能自理遗产时,也可委托信托机构代管遗产。
遗嘱信托的优点有几方面,首先是可以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其次可通过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再次是避免了继承人争产、兴讼等隐患,最后是可以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在遗嘱信托的设立方面, 首先要明确的是遗嘱信托为遗嘱与信托的结合。同时可以立遗嘱的方式设立,这种情况下,必须遗嘱先有效成立,信托部分才能成立。此外也可以由委托人在生前订立以死亡为生效要件的信托契约而设立。
而遗嘱信托设立程序则首先是在个人遗嘱中必须体现特定财产及用该财产建立信托的意愿;其次确定一个值得信赖的受托人;然后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或生前预立遗嘱信托;最后是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
·
遗嘱信托的功能
透过遗嘱信托,由受托人确实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并得为照顾特定人而做财产规划,不但有立遗嘱防止纷争的优点,并因结合了信托的规划方式,而使该遗产及...
·
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设立遗嘱信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代书...
·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
·
何谓遗嘱信托?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
·
信托处理婚姻中财产分配
解决婚姻中财产分配问题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两种。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
·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
·
哪些人需要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