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www.nj64.cn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在接收到交警为事故双方出具的认定书以后,就标明对方认可了事故的存在和责任的划分,也就是说双方就应该为各自的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交警队留下了事故的记录。
只要是出具了认定书后,双方可以通过交警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案子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关于销案一说,一般来讲,交警部门应该是采用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
二、更改的情况
1、行政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诉讼救济途径: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中心,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三、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
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书写:
1、事实和理由。主要从主客观方面,如实阐述交通行车事实,从事实上证明没有违章或没有主观故意违章驾驶。如果有客观因素(如为让消防车、救护车等)导致你违章驾驶的,则也应该把事实写清楚。
2、执法程序方面。从交警部门执法的程序上分析,看交警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存在违反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法定程序。程序违法,处罚决定无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69号令)第七条规定,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应适用简易程序。根据第八条,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3、执法主体方面。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是法律赋予的,在交通违章处罚方面,只有正式公务员编制的交警才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执法;而交通协管员是无权调查取证和执法的。执法主体不合法,处罚决定无效。
4、法律适用方面。交警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应根据违章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做出违章处罚。法律适用不准确,处罚决定无效。 )
5、证据的合法性方面。只有交警才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所以协管员取得的证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的这个问题,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常见的问题,这些都是关于我们切身的利益问题,我们应该给予一定的重视。因此,我们要学法遵法爱法,运用所学会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相关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一、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
·
车险索赔所需资料?
车险索赔所需资料有哪些购买车险可以有效地减少自己所遭受的损失,那么车险索赔这份有关案件审理的材料是由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将一一列出:1、保险单正本,...
·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
·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
·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
·
处理交通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处理交通罚款的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为了整治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我国制定的有严格的交通罚款标准。在日常生活当中...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给事故受害一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而受害方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具体会涉及到哪些法律信息呢?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
·
对涉嫌贩毒的车辆怎么处理?
对涉嫌贩毒的车辆怎么处理?一、对涉嫌贩毒的车辆怎么处理?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汽车确实被用于实施贩毒犯...
·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钱一、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钱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
·
厂区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当员工遇到交通事故以后,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被列为工伤,并要求单位进行赔偿的。因为毕竟导致员工受伤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果被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