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

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搞失踪,多数都是为了躲债或者家庭关系不和谐,但这样长此以往的找不到人,势必会对夫妻感情生活造成影响,另一方也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失踪能离婚吗,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不能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终止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婚姻的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但是下落不明的被告缺席开庭,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与否的。

二、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三、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四、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对于第二种情况,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于第一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在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但是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

五、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失踪满4年的,是否还需要提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失踪满四年的,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宣告死亡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总之,夫妻一方失踪后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失踪离婚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不同的。此时,我国法律规定只能进诉讼离婚,而没有办法进行协议离婚。那么确定好起诉的法院就是很重要的。上文已经就这方面的内容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在手续上面要比协议离婚的手续复杂一些,而当事人如果想要顺利离婚,并且为自己争取更多离婚的话,自然要事先搞清楚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做好充...


·什么是“假离婚”呢?
    什么是“假离婚”呢?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目的,或者是为获取某个不正当利益,假借离婚,达到自己的目的。假离婚的后果:“假离婚”是有一定的风险性的。...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子女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依然还是必须要抚养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冷暴力算不算家暴的一种
    冷暴力算不算家暴的一种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


·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通常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在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才需要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确定。而这也是夫妻离婚必须要处理的问题之一。那么实践中,该怎么来确定...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


·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


·男方怎样写起诉离婚书?
    男方怎样写起诉离婚书?一、男方怎样写起诉离婚书?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